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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現場櫃檯領件(因需查驗身分證明文件,不提供郵寄服務)。
2.領件地點/時間:
3樓病歷複製櫃檯:週一至週五 09:00-17:30,週六 09:00-12:30
2樓批價櫃檯:週一至週五 18:00-21:00 ※週日、國定假日、颱風假、門診休診,暫停服務。
3.取件時請務必攜帶相關證件正本核對,否則為保護病人隱私,恕無法領件。
(1)本人申請(年滿18歲):身分證正本(非本國籍人士請提供護照正本或居留證正本)
(2)代理人申請:病人身分證正本、代理人身分證正本及委託書
(3)未成年人資料(法定代理人申請):法定代理人身分證正本、與病人之關係證明文件正本(含詳細記事欄之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、法院裁定書等)
(4)往生者資料申請:具繼承權者之身分證正本、與病人關係證明文件正本(含詳細記事之戶口名簿、保留完整記事欄之戶籍謄本等)、病人除戶證明正本(除戶謄本或死亡證明書)
※本項如為委託第三人申請,請備妥前述證件正本、繼承人委託書及代理人身分證正本。
4.若超過
1個月
未領取,文件則銷毀,如有需要請重新申請。
5.病歷釋出後,恕不受理退件及退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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